公告日期:2026-04-2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4 月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梦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睿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述了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17,506,755.92 元,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324,471,240.13 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5 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5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4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扬子新材 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民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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