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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2 15:32:19 股吧网页版
海思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7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产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一体示范园区 A-04-04;邮政编码:856000 号;邮政编码:856000。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 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9名董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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