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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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3B006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关于募集资金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海思科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海思科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思科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A3B0066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思科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部分由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思科”)和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思科制药”)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分别与四川海思科、西藏海思科制药签订借款协议,由公司以无息借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拨付至四川海思科、西藏海思科制药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536,617,655.58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04,427,386.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天通知存款)的余额(含利息)为人民币10,170,166.38元,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人民币47,059,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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