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
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3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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