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曹传德)
本人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曹传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曹传德先生曾担任四川省机械工业厅处长、四川轻型客车公司总经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申蓉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格睿德投资有限公司/拉萨市利睿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谊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言几又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佰联安小额借款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
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均按
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出席董
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 席董事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议
曹传德 12 1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
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
对票或弃权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听取了
公司 2025 上半年经营状况及下半年发展规划。对公司上半年经营状
况和下半年发展规划进行讨论,为公司发展战略提出了专业建议和意
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职期间我本人未行使相关特别职权。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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