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2 17:04:21 股吧网页版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共达 JLC5

2、期权代码:037970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 年 6 月 4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20 万份

5、行权价格:25.59 元/份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78 人

7、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6 年 6 月 12 日

8、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在内部BPM系统上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6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4、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共达 JLC5

2、期权代码:037970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 年 6 月 4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20 万份

5、行权价格:25.59 元/份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78 人

7、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6 年 6 月 12 日

8、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杜曦 总经理 80 20.00% 0.22%

2 辛付东 职工董事 24 6.00% 0.0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216 54.00% 0.59%

务)人员(76 人)

首次授予合计 320 80.00% 0.8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