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5 年 8 月 14 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106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18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57 元/份
鉴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14 日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6万份,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0.57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 BPM 系
统上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 年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73)。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6、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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