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云泽)
本人是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李云泽。在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云泽,男,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山东和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2024 年4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4次。在每次会议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和相关情况,为会议讨论和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就各项议案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股东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通过出席股东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发展战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全面汇报,深入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展,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就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本人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认真研究,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4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审慎、客观决策,对所表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并审阅内控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工作报告,结合专业经验提出合理指导意见。在2025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行业态势、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分析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及业务情况进行充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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