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毅)
本人是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杨毅。在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毅,女,清华大学副教授,目前研究领域为大语言模型多智能体及基于情绪
感知的语义通信,共发表 SCI/EI 论文 50 余篇,出版专著 4 部,中国专利 19 项。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5 月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算法工程师。2009 年至今任职于
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所涉领域获得多项学术成果及奖项。2021 年 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通过出席股东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发展战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全面汇报,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本人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调整子公司股权架构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就提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重点核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审计结论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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