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总体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下设四大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各自专业领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专业化建议,严格考核公司的经营业绩,实施有效监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设计及其他事宜等。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经营的特点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IT部、证券部、安全与综合运营部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未来将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框架,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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