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下午以现场
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已于当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临时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思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梁龙先生、陆正杨先生、辛付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思远先生、梁龙先生、陆正杨先生、辛付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