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黄淑英)
作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选举本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2 月 2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改选独立董事后正式卸任。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淑英女士,中国香港籍,1986 年出生,除中国香港外,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百捷物流(厦门)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拥有多年法务工作经验,熟悉公司资本运作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建设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 2 次,其中现场出
席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1 次,无未亲自出席的情形。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资料;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参会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出席会议。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组织并召开 1 次会议。在工作
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进行审核并给予建议,保证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核过程中的重点领域,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主要通过审阅相关材料、参加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同事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运行动态。
七、根据法律法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新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确认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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