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冯丽丽)
作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5 年 2 月2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选举本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冯丽丽女士,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6 月至今于河北地质大学曾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现任管理学院教授。已获得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14次会议,其中0次现场出席,14次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率为100%。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本人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都进行认真审议并均投出赞成票,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4次会议,其中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参加1次会议。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恪守忠实、勤勉义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召开 11 次会议。对 2024 年年审进展和情
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方交易、对外担保、规范运作情况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参考行业及公司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按照会议通知出席了 1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予以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按照会议通知出席了 5 次会议,对收
购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性和定价的合理公允性,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核过程中的重点领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年度工作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并提出内控方面的建议。就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围绕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投资者关注事项与参会投资者开展沟通,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关切问题,提升沟通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促进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理解与认知
(二)对于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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