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总经理”统一修改为“经理”、“副总经理”修改为“副经理”;
2、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新增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高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运营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新增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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