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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45:46 股吧网页版
中科金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随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吕随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吕随启,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今担任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与监督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吕随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 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证券研究所主任,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煤电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华泰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独立董事或顾问。2025 年 7 月 28 日起兼
任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督促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提示会计师加强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促进公司提升财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等,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通过市场机构、媒体报道等了解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5个工作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情况,
运用自身知识及经验提出建议。主动问询并审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等情况。对公司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为:(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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