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742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33 传真:6226768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Office Address:Room805,Building1, NO.35 Jinrong
Street,Xicheng District,Beijing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86(01)62267688 Post Code:100033 Tel: +86(01)62267688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742 号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中科金财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科金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科金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中科金财公司在内部信息传递控制存在设 计与运行薄弱环节,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业务资料传递不及时、跨部门信息沟通不 通畅、部分业务信息未同步传递至财务核算环节,导致部分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收 入总额法与净额法判断等事项形成前期会计差错,相关情况已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中如实反映。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内控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公司已采取相应 的整改措施并逐步加以完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冬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少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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