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在此向各位股东做出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一直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经营管理、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4 年度以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田贺忠,曾任华北电力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九天清风(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自 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 具体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姓名 职务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田贺忠 独立 8 5 3 0 0 否 1
董事
(二)董事会投票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
些合理化建议,并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相关经营决策事项符合法定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
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
职责,谨慎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并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积极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在海南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对外投资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审慎决策,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期间,在战略委员会会议上重点关注合资公司设立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要求对部分议案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部分内容语言描述提出修改建议。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尽量安排合理时间到公司现
场工作,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公
司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听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业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等
方式,详细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
切联系,及时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会议决议执行、财务运行情
关注股价波动情况,并及时与董事会沟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
审阅并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