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在此向各位股东做出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一直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经营管理、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4 年度以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潘嵩,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曾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经理、高级经理,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致诚云信(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元世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峰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兼任中科泓泰(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 具体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姓名 职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潘嵩 独立 8 5 3 0 0 否 1
董事
(二)董事会投票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
些合理化建议,并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相关经营决策事项符合法定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
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并对会议议题
提出意见及建议,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并主持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通过对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定期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总结等文件进行审阅,有效地检查了公司
的日常审计工作情况;对审计监察部的内审工作进行了详细沟通与指导,及时
抽查内审底稿,督促审计监察部及时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估,确保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期间,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要求在第四季度对发出商品进
行分层测试,重点检查发出商品账龄超3年以上的项目,建议关注长账龄发出商品情况,建议年中选取样本抽查,要求对部分议案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部
分内容语言描述提出修改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出具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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