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24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环境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四)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在海南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202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2024 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
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收购资产、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无重大收购资产情况,无重大对外出售资产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继续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73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8.82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未到期,上述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