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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19:40:03 股吧网页版
雪迪龙:雪迪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在此向各位股东作出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一直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经营管理、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潘嵩,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曾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经理、高级经理,承德天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致诚云信(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元世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峰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兼任中科泓泰(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 具体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姓名 职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潘嵩 独立 12 7 5 0 0 否 2

董事

(二)董事会投票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
些合理化建议,并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相关经营决策事项符合法定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
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并对会议议题
提出意见及建议,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并主持10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定期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重点关注的财务科目、财务指标、重要
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通过对审计监察部
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总结等文件进行审阅,有效地检查
了公司的日常审计工作情况;对审计监察部的内审工作进行了详细沟通与指导,及时抽查内审底稿,督促审计监察部及时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估,确保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有效规范运行;期间,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重点关注长账龄发出商品
项目,要求对部分议案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供部分底稿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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