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397.08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28.74 万元
(注: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和非证券业务,证券业务收入中包含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前述两项收入互相包含。)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2025年度审计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202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0 余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2 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10 余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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