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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20:37:43 股吧网页版
茂硕电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调整。

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本章程。
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人。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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