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21100010 号-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茂硕电源”)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21100010 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茂硕电源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茂硕电源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茂硕电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茂硕电源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茂硕电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茂硕电源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附表: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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