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我作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宪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
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湖南省会计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工信厅等单位财务评审
专家库专家。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国防科技大学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泰富重装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湖南英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业
务监管部副主任,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
产评估协会专业发展部主任、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特聘教授,2023年 8 月至今任湖南信息学院数智会计现代产业学院副院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 10 次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 2 次,
通讯表决方式 8 次,委托出席 0 次)。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5 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身份,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先后就公司财务报告(包括 2024 年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负责人推荐提名、财务总监推荐提名等事项进行了细致审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详细问询和分析,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参考。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延长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内审方面,建议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强化审计的权威性与震慑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审计维护公司规范运作的能力。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报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建议要对长期资产减值、收入确认与计量、在建工程转固、闲置资产盘活、关联交易识别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6、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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