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提名李璟瑜先生、陈双印先生、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和王立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斌先生、郭庆先生和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条件。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璟瑜,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0 月出生,本
科学历。1988 年毕业后分配到广州标致汽车公司工作,参与创建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2 年任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今。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李璟瑜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双印,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7 月出生,本
科学历,轻工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哈尔滨塑料机械模具厂。现任公司总工程师、董事。
陈双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