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48,848,446.6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7,001,435.60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79,110,086.85 元。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0,014,355.9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7,001,435.6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7,155,067.52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 年年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717,155,067.52 元。
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
以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 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7,500 万元(含税)。
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7,500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7,500 万元,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30.14%。
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5,000,000.00 108,000,000.00 15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8,848,446.65 353,922,291.40 503,459,989.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79,110,086.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17,155,067.5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33,000,00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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