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8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1、非独立董事:李璟瑜先生(董事长)、陈双印先生、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王立华女士
2、职工代表董事:彭海波先生
3、独立董事:魏紫女士、胡斌先生、郭庆先生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委员:魏紫女士(主任委员)、胡斌先生、郭庆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斌先生(主任委员)、魏紫女士、郭庆先生
以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魏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璟瑜先生
2、副总经理: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李霞女士
3、董事会秘书:鲍丽娜女士
4、财务负责人:温婷婷女士
5、审计部负责人:周润芝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侯丽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鲍丽娜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侯丽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
从业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璟瑜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完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制度中清晰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限与职责范围,确保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设置、重大决策、财务运作、关联交易、规范人员任职等方面,均能够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运作,有效防止利益冲突,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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