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6S0230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四)、3 所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普邦股份对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 2.30 亿元,
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 2023 年度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约定按期足额还款,预计回款时间无法准确预估。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给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上述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该意见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职业判断出具的意见,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组织公司管理层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事项的妥善处理,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影响,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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