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2:12:04 股吧网页版
普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杰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杰城)

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魏杰城,1969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广东省税务学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00 年始担任广州信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8 年至 2022 年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从事会计、审计、评估业务等业务,深耕企业的改制、清产核资、内部控制,资本营运等专业领域,2023 年起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发表过“企业逃废债问题浅析”“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问题分析”等论文;受聘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州市农业局等专家库财务专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MPAcc 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AIA 英国国际会计师。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
议,并列席公司股东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会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式参加次 未亲自出席会 数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议

魏杰城 4 0 4 0 0 否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均投同意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在会议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财务相关事项及资金运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在确保公司合规运营、保障股东利益方面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