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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2:12:45 股吧网页版
普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清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清清)

本人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忠实、勤勉义务。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冯清清,1989 年生,厦门大学法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广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形象大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合作硕士研究生导师,粤港澳全面合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科技创新组专家,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广东校友会法律分会理事。现任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换届选
举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列席股东会 1 次,实际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会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式参加次 未亲自出席会 数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议

冯清清 5 1 4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审议,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亦未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参与各项议题审议,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负责人聘任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与专业支持方面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参会 1 次,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
在股东会召开前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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