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8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408,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408,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88 尹兴满
2 01*****385 叶小青
3 01*****988 尹巍
4 08*****851 上栗县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5 07*****502 尹甄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492,000 元(含税)=408,200,000 股×0.06 元/股(含税)。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总额 24,492,000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8,200,000 股)*10=0.6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在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取 0.060000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0000 元/股。
2、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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