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质集团
股票代码:002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
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原受益人
信质集团、上市公司 指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
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
中信信托 指 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受托人,“中信证券中信信
托中信银行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
信托计划 指 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
资管计划 指 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原受益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 号楼 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注册资本:55,645,162,264 元人民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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