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就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连续审计服务年限:5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这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出于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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