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是基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本框架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将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的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最终实施与否和实施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友驰”)拟收购刘茂昌、狄艳平、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置业”)持有的长春昌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昌融”)100%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托管经营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竞争壁垒,提升公司品牌与市场影响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友驰拟收购刘茂昌、狄艳平、天茂置业持有的长春昌融100%股权,并与长春昌融及其股东刘茂昌、狄艳平、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与长春昌融签署《托管经营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收购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长春昌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68710301W
营业期限:2008 年 1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 3966 号
注册资本:9,54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树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二手车经纪;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进出口代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刘茂昌,持有长春昌融 61.5712%股权;狄艳平,持有长春昌融 25.5915%股权;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春昌融 12.8373%股权。
长春昌融及其股东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经查询长春昌融及其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转让方):刘茂昌
甲方二(转让方):狄艳平
甲方三(转让方):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以下统称为“甲方”)
乙方(受让方):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长春昌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案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依法合规将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定价基准日为 2025 年 11 月 30 日,基准日的负债由甲方承担,股权价款构成包
含下列资产:
(1)目标公司账面不动产分宗后,属于运营汽车销售服务业务的不动产(不包含商务中心资产(具体详见合同附件:长房权证绿字第 201501040199 号《不动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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