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德联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杨雄文
各位股东:
大家好!
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之影响。现将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之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雄文,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生于 1970 年,具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同时兼任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此外,还兼任广东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民建第十二届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建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5年度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之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全程出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之情况。秉持勤勉尽责之精神,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研读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之基础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出席之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无
异议。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会召开次数 4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表决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股东
会次数
杨雄文 3 4 0 0 4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2025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
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全部会议。会议期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与绩效考
核制度,核查了年度报告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事项,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对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后续的
参与人员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审计委员会工作: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严格遵循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与公司财务部、
内审部及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监督审查职责。在定期报告提交董
事会前,对《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内部审计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检查监督并完
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情况;以及审计机构的聘任进行事前审议,充分了解相
关人员及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
义务。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
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相关审计资料,深入
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年度审计进展,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状况
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积极推动并确保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守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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