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修订)等规定,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内容
一、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领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5所述,威领股份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的列示金额为3,724.01万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了解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
询问预付资金的原因,检查资金支付的审批,查看凭单、进行函证及访谈等程序,并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同时比对合同条款等,但无法对本年度的部分发生额和其中余额为2,846.15万元的预付供应商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
(二)威领股份管理费用中部分大额支出合计1,911.90万元,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核实上述费用的真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威领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
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威领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
的影响,我们无法确定与该等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
报。
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内容:
(一) 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威领股份部分预付款项、管理费用等方面存在商业合理性和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上述事项说明威领股份在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威领股份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但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威领股份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6年4月29日对威领股份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威领股份于
2025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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