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01:45:02 股吧网页版
威领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邮件
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独立董事漆炜、李佳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佳)》《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漆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527.92 万元。鉴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利润为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初步拟向董事会提交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