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佳)
2025 年度,作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佳,女,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伦敦帝国理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在多所国内外高校任教,并曾任亚洲开发银行能源技术专家,上海环交所高级顾问等职务。现任香港岭南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0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2025 年 3 月 18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3、2025 年 4 月 14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4、2025 年 4 月 27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5、2025 年 4 月 29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6、2025 年 8 月 4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7、2025 年 8 月 20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8、2025 年 8 月 25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9、2025 年 10 月 24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0、2025 年 11 月 28 日,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会议,参加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6 日,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5 年 4 月 3 日,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25 年 5 月 20 日,参加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4、2025 年 8 月 20 日,参加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2025 年 11 月 12 日,参加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6、2025 年 12 月 17 日,参加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及时跟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内控建设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报告期内,特别关注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建设等事项。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议董事会议案共 39 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
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经营班子考核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听取了 2025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情况、定期取得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出具书面审阅意见。期间,还通过见面会、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总结。
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对外投资等事宜提供了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2025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的方式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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