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3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 59 号 2 楼 A1(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攀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564,559,569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564,559,469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7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20,454,337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20,454,2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7%。
(三)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3,001,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0%;反对1,41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9%;弃权 141,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96,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32%;反对 1,41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9%;弃权 141,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3,450,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5%;反对 978,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3%;弃权 1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44,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58%;反对 978,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42%;弃权 1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喻紫荆、郭绮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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