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0Z000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
问题 1......3
问题 2......4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0Z000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印发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60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
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500 万元,用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8 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及补充流动资金。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 3%(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30%。项目一拟生产电子级环氧树脂,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实施方式为发行人通过向大连齐化提供借款,大连齐化的中小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发行人预计将从大连齐化采购的比例占项目一募投项目产能的 50%左右;预计项目一达产期实现营业收入
为 106,460.18 万元,净利润为 6,257.47 万元,2023 年、2024 年,发行人合成树脂类产
品毛利率为负。项目二拟生产模块电源及复合材料,预计达产期实现营业收入 52,610.62万元,净利润为 4,455.08 万元。项目一、项目二报告期内已投入的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2,326.95 万元、24,449.20 万元。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胶黏剂项目)存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一大产品环氧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1.72%、127.99%、139.74%、374.97%;2023 年至
2025 年 1-9 月,环氧胶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6.17%、15.92%和 10.67%。发行人胶粘
剂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领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报告期内是否已实现生产销售,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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