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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8:23:21 股吧网页版
国盛证券: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1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3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4

第五章 附 则......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
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通过业务模式优化、运营效率提升等方式,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的领导机构,经理层协同参
与、董事会秘书督导落实市值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的牵头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积极配合,全
力推动市值管理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
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
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
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
期投资。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行为。

存在违法违规不当行为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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