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合理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经营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649.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2%。其中,PCCP等管道业务收入97,090.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4.68%,同比增长11.05%;金属管件业务收入15,280.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3.33%,同比下降30.45%。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8.94万元,同比增长136.10%。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本报告期,水利大项目PCCP订单稳定交付,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且订单质量较好,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
2、本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严精细活、提质增效”行动,严格管控费用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规范运作,未发生监管处罚相关情形。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发生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构成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供重要意见及建议;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由相关监管部门、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类相关培训,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均得到公司及管理层的良好执行。
(三)股东大会召集、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收购南通市电站阀门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内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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