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决策、规范运作,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34%。其中,PCCP等管道业务收入10.9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4.90%,同比增长12.62%;金属管件业务收入1.0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26%,同比下降30.66%;新增工业阀门业务收入2.4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48%。公司营业成本增长25.3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增长31.55%、23.53%,财务费用下降8.65%,营业利润增长59.27%。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6.99万元,同比下降27.63%。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全年未发生被监管处罚的情形。
1、关于股东与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构成及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重大事项决策;独立董事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细则有效履职。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证券事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除按规定需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外,其余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执行。
(三)股东会召集、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6 次股东会会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严格遵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内容。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提名程序的
合规性与任命的科学性。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共召开 7 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内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有效发挥了监督与核查作用,保障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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