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含附件)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同时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更名前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有关法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文对照表》《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监管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制定以下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别 是否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2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修订 否
份变动管理制度
9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 制定 否
13 市值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第 5、6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