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4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税二稽罚〔2025〕190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违法事实
厦门绿洲于 2015 年 9 月-10 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取得销售方
以外的第三方沭阳源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0 份,认证抵扣税额 3,855,625.86 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 22,680,152.75 元,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已构成偷税。
(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厦门绿洲在账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对厦门绿洲偷税的行为处所偷税款 0.5倍的罚款合计 2,024,203.58 元。
二、整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 2015 年 10 月之前,自 2016
年 10 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公司逐步自查并规范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公司将依法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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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税二稽罚〔2025〕190 号)。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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