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间,东江环保(002672)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厦门绿洲”)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绿洲于2015年9月-10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取得销售方以外的第三方沭阳源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认证抵扣税额385.56万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2268.02万元,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已构成偷税。
依据相关法条,厦门绿洲在账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厦门绿洲偷税的行为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合计202.42万元。
东江环保表示,本次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发生于2015年10月之前,自2016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公司逐步自查并规范各项业务的内部管理,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公司将依法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是深港两地上市环保企业。公司已成长为以工业和市政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稀贵金属回收为主,水治理、环境工程、环境检测协同发展的大型集团公司。
2024年,东江环保实现营收34.87亿元,同比下降1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亿元,同比下降7.16%。从2022年起,东江环保已经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2023年,东江环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9亿元和-7.5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东江环保实现营业收入24.00亿元,同比减少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亿元,上年同期为-3.54亿元。

截至24日收盘,东江环保报5.25元/股,总市值58.03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