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旭飞
本人作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要求,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公司治理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旭飞,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管理学系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和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创新管理领域)教授;曾兼任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 土 巴 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CLSA Premium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独立董事。现任香港中文大学
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安徽海马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
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自 2025 年就任以来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未发现可能影响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任职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股东会 1 次,会
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与会议议题讨论,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
召开董 应出 现场 委托 股东
事会次 席董 出席 通讯方式 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情况 会次
数 事会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同意全部应参加表
7 1 1 0 0 0 决的董事会议案;无 1
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 11 月起,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自换
届以来尚未召开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报告期内尚未召开会议,尚未就职权范围内需要审议的议题发表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履职以来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别职权。
(四)报告期内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 11 月履职以来,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就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
运行有效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监督及评价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确保审计范围有效覆盖,同时,与公司年审工作对接部门了解 2025 年年审机构独立性及执业质量。
(五)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任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主动
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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