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1 20:37:25 股吧网页版
兴业科技:关于签署收购磷化铟业务相关资产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2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磷化铟业务相关资产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目前仅与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本次公司收购磷化铟业务相关资产事项待相关交易细节确定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无半导体新材料领域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相关管理经验。磷化铟衬底属于化合物半导体核心材料,具有研发投入高,核心工艺、专利、技术人才壁垒较高等特点,可能存在研发投入较高、技术突破不及预期、产品良率与性能无法达到市场标准的风险。此外,目前全球磷化铟衬底市场集中度高,海外头部厂商占据主要市场份额,行业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门槛高,可能面临市场开拓缓慢、客户认证延迟、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

3、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签订框架协议概况

近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与青岛立昂晶电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立昂”)等各方共同签署《关于收购磷化铟业务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青岛立昂磷化铟衬底及半导体电子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收购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以及业务团队、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青岛立昂晶电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95615A7L

注册资本:22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迪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泰鸿路 67 号中欧科创园 1 号楼 201-16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兴业科技对青岛立昂目前经营的全部磷化铟(InP)衬底及半导体电子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的收购,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相关业务团队人员、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以及正在履行中的业务合同等。

2、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总价为人民币 5,500 万元。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兴业科技向青岛立昂支付人民币 1,500 万元定金,后续交易价款按照正式交易文件约定执行。

3、承诺与保证

青岛立昂合法拥有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全部资格与资质;合法拥有相关生产设
备与设施的所有权,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与权益的情况;标的知识产权不存在限制性权利负担或侵犯其他第三方权利与权益的情况;标的业务涉及的主要客户及业务合同中、或青岛立昂与其他方签署的协议文件中均不存在禁止资产和业务转让的限制条款或类似约定,或已取得主要客户对于本次交易的书面同意;标的业务不存在任何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且知识产权无侵权投诉记录等。

《框架协议》相关签署方保证,兴业科技要求的标的业务重要团队成员在标的业务平台的服务期限自交割日起不少于 5 年,并与兴业科技(或其指定主体)签署不少于 5 年的劳动合同。

4、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未经兴业科技书面同意,青岛立昂等相关方不得对标的资产、标的知识产权设置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得转让、许可或放弃标的知识产权中的任何一项;不得进行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利润分配。

5、支付后续交易价款的先决条件

(1)兴业科技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有权监管机构(如需)已对本次交易出具核准文件/无异议函/完成备案;
(3)未发现构成交易实质性障碍的问题,或已就相关问题达成各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4)《框架协议》其他方所做陈述与保证在交割日时仍为真实、准确、完整;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