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6 02:03:44 股吧网页版
兴业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超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苏超英先生,中国国籍,1959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现陕
西科技大学)皮革工程专业。1993 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皮革协会,先后担任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名誉理事长。1986 年参与主持的国家“六五”科技攻关项目“毛皮染整加工技术的研究”获国家“六五”科技攻关项目科技进步二等奖;1992 年参与主持的“轻工业科技水平评估(皮革工业)”软课题研究项目获轻工业部科技情报研究二等奖。2007 年12 月被国家人事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评为全国轻
工行业先进工作者。2020 年 12 月获得第十届张铨基金奖。2022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客观公正履职的关系,本人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程序,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2024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苏超英 7 5 2 0 0 否 1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向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增资,向控股二级子公司增资,关于公司参与竞标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2.5%股权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本人应参加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 5 次。对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4、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内审部门关于公司季度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