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监督情况的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致同所 2025 年度履职监督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业务资质: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
2、人员信息
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收费总额 3.86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履职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董事会建议聘请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 12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线上会议,听取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并就重点审计领域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2026 年 2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注册会
计师召开会议,听取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 2025 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听取了致同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主要情况的汇报,并就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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